第十四章、“灵活”的道德-《我为拉普拉斯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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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常兴秀陪师兄弟们吃完夜宵,走在夜间寂静的道路上。

    昨晚几个师弟遇上了东山武馆的人,和他们干起了架,除去跑得慢被警备员抓了两个这个失误,师弟们大获全胜,十分得意。

    在以前,这是会得到武馆奖励的事件,可现在,上层不止没有夸奖,还把常兴秀拉去说了两句。

    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师弟们,怕他们寒心。

    时代不同了。

    他发出感叹,并由这个感叹想到自己的事。

    他在小组长这个位置已经待了五年。

    在混乱的百年前,武馆是能力至上的时代,不论出生,只要敢打敢拼,能打能拼,就可以爬到高位,享受胜利的果实。

    可在现在,在所谓的秩序开始后,公平反到消失了,没有关系,没有背景,他就算做得再好,人生的顶峰也只能是个副组长。

    除非发生什么意外,比如说馆长和副馆长的子女们都是平庸之辈,需要引入无权无势的外人来帮忙。

    不巧,馆长和副馆长的子女们素质都在平均线以上,作为继承人的那一个还十分优秀。

    他此生不可能做到组长,进入武馆的核心。

    他最近才明白这个道理,这让他有些迷茫。

    走入黑暗的巷子,他从大衣口袋拿出烟盒,取一支点上,烟头在黑暗中发出微弱的光。

    他想,他这么努力的在下层的小弟中间积累人脉,真的有意义吗?

    没错,水能载舟亦能覆舟,但覆舟的前提是掀起巨浪,巨浪是因为有狂风。

    说到底,水能覆舟就是个谎言,是外来者风覆的舟,或者舟自己破败了,自己沉了自己。

    小巷安静,这是一条近路,巷子的尽头是一盏路灯,只要看着路灯走,就不会撞到墙。

    这条路他已经走了无数次,每次他都是点着烟悠闲的经过,在这黑暗里,他有一种深深的安全感。

    这次他却感觉有些不安,他不知道这份不安来自什么。

    也许是路过的混混在巷子里撞倒或是留下了什么,让巷子与以前不同了,潜意识感觉到了不同,他才会不安。

    他丢下烟头,扭开大衣上面的两个扣子,右手伸进去,握住了手枪。

    他加快了脚步,但很快又慢下来。

    加快脚步是条件反射,放慢脚步是理智的判断。

    他拿出手枪,做好射击的准备,一步一步的往前走,他的眼睛注视着巷子里的黑影们,耳朵听着巷子里的声响。

    用了平常两倍多的时间,他走到了巷子尽头,站在路灯下面,他深深的松了口气,感觉是自己多虑了。

    龙宫市的蛋糕已经被划分完毕,大家都和和气气的享用美食,不是打打杀杀的年代了,谁会对他动手呢?

    将手枪放回口袋,他立直衣领,挡住往脖子里吹的冷风,往前迈出一步。

    “嗒——”

    一道轻响传到他的耳中,这声响来自他的身后。

    他汗毛竖起,抬起的脚立即踩下,手插入了衣服里。

    身后没有再传来动静,变故来自脚下!

    鞋底的触感不是平整的地面,而是一个细小的凸起。

    那凸起往旁边滚动,让他的身子也往旁边歪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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